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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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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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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是一個"不自行生產"的專利擁有人,
在專利訴訟中,這類人能拿的錢本來就比較少(跟真正有在生產的廠商相比)

有人說不和解,不和解就是走到法院判決,這種案例(不生產的廠商控告實際量產的廠商)
法院通常也是判一筆賠償金而已,不會禁止生產.
不和解就是等著看法院判多少錢.
也不是立委自己喊百億就百億.

基本上我不覺得這是很差的交易,司法途徑走到底差不多也是這樣而已,
且官司打愈久律師費愈多.
     
      
舊 2011-05-13, 12:28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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