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hsinyic2
陸正案更11審 主嫌仍判死刑
聯合新聞網 - 53分鐘之前
邱和順在合議庭宣判後,被諭令還押台北看守所,審判長將邱和順喊冤的內容明筆錄,到場聲援的民間司改會、廢死聯盟在法庭走道為邱和順加油、打氣,指邱和順案是冤案,並鼓勵邱繼續上訴。
邱和順等人被控在民國76年12月21日在新竹市1間補習班前,將正在玩耍的學童陸正強拉上車,陸正因奮力掙扎、咬傷邱和順的手,邱因而掐昏陸正,並拿刀刺入陸正腹部後,由共犯將陸正棄屍,並向陸家勒贖新台幣100萬元得逞;但陸正遺體迄今未尋獲。
此外,邱和順等人另遭控在同年11月24日,約出柯洪玉蘭,向她索討50萬元不成,將她殺害、肢解後棄屍。
邱和順與10多名共犯當年遭起訴後,邱和順一審時遭判死刑,同案被告則陸續判刑定讞;但邱和順否認犯案,並主張當初自白是因警方刑求。
高院更11審合議庭審理期間,多次勘驗警詢錄音及錄影,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