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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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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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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我只是提出一個「公認」的證據。

數學定義本來「大多數人」認了算,當初牛頓定的微積分符號沒人理,大家都公認萊布尼茲的符號。牛頓只好躲在房間裡哭。

大師真的會在房裡哭啊,不要連這個都不知道。

所以你拿一個計算機的東西,來說數學
然後說是 "公認" ?
是你認還是大家認?
舊 2011-05-05, 06:30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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