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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MrHermes
1. 國賠是國家(大家)的錢, 不是某某人的錢.
2. 我有言論自由.

1. 你的話要在國賠成立下才值得討論,假設國賠成立,代表公務員有疏失,請問要不要賠?

如果你認為不該賠,那請問受害者憑甚麼你一句錢是大家的,就要他把委屈吞下去?

而且國賠成立,國家要賠償,不代表國家就不會向公務員索賠,如果你要說是公務員該賠,你放心,他跑不掉,就算官官相護,那是另一件事情,跟一個人應不應該國賠無關

儘管以上我這樣說明,如果你仍認為國賠是大家的錢,建議你下次有立委提案廢止國賠法,記得要投他一票

2.你的言論自由並沒有別人有請求國賠的自由,來的了不起,講言論自由根本不是你拿來說別人不該索賠的好理由,況且別忘了我也有言論自由
舊 2011-05-04, 10:1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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