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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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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emmy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地方政府就該拿出一快一慢或外側兩線道給機車行駛,而不是施捨個最外側一線道就算數。目前似乎也只有台北市與高雄市有依照交通部的規定執行而已,很多縣市的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都是隨地方政府高興繪製的

中央規定的禁行機車的設置標準根本就是寫好玩的。
前面寫了一大堆,但是最後卻給地方的交通機構很
大的裁量權。
舊 2011-04-29, 02:12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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