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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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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意前車狀況"是指"相同車道"而言
在同車道上,前車除無故急停外是較候車擁有路權,而後車應隨時注意相同車道的"前車"隨時保持可煞停之距離。
所以同一車道,只要肇事通稱追撞,責任歸屬多為後車大。

從他車道變換、轉彎等涉及轉換車道的動作,不若其他同直線進行車道的車擁有路權,
從他車道轉彎或變換車道未先禮讓他車道而肇事,則責任歸屬明確。
舊 2011-04-27, 05:27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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