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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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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汽機車行車速限應依標誌、標線之規定,無標誌、
標線者,市區道路行車速限為50公里/小時,另設有快慢分隔路型之慢車道行車速限為40公
里。

http://www.klcg.gov.tw/tourism/home...no=200711130046

現在大部分路段都把快車道漆上了禁行機車, 摩托車只能在慢車道上行駛, 所以依規定
限速40無誤.

看來駕照筆試標準沒有設定為100分確實是個盲點, 很多人拿到了駕照卻不熟悉全部的規則.


機車在交通法規定義中 -- 屬於快車,而非慢車!
舊 2011-04-26, 01:5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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