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這種民代才像是講人話阿
瀏覽單個文章
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ttsmarco
理論上
我無超速、無變換車道、無任何違規
對方--超越雙黃線、逆向(切過來之後)
但現實上,只因為對方受傷+我有"未注意前方"的責任(我認為是惡規)
最後仍舊是我賠給對方(快20,由保險公司給付)
若對方換成汽車,會變更好嗎? 判決會變成對方全錯嗎?
2011-04-25, 10:06 PM #
25
gdr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drs
查詢gdr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dr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