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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Crazynut
前幾天我在杭州,不會使用對岸的輸入法…

我個人覺得,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無論它是對是錯。

也許我們指責的方向錯了,這也是有可能的,煩請很懂的人予以開示,而不是丟下一句「鄉民不懂的啦」,就叫人閉嘴。

對這種事情關心,表示我們對司法還是有所期待。如果有那麼一天,對無論何種判決都沒有人去關心--對司法已經完全死心了--才是宣判「司法已死」的時候了。

說真的,我覺得很多法律的解釋已經夠清楚了

樓主第一篇文章也是非常好懂,如果這樣還不懂,那我也不知道應該要怎樣講才會讓人懂了
像我也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的路人,從一開始也以為法官很恐龍,多看幾遍,才知道整個司法體系都應該檢討,大家不能把責任全部丟給法官,就連我們自己都應該檢討
舊 2011-04-08, 02:52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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