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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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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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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壞蛋
很多消費者的權益都是在眾多消費糾紛裡爭取來的,當年在PCDVD上乞哼9550,到近期的雞排店顯卡欺騙式的標示都是

事主不過是想釐清問題點到底發生在哪,好去作求償的動作,又不是一味硬拗要廠商賠

合情合理,有什麼錯嗎?要是這樣能改善日後RMA的保障問題,對消費者不是更好

有什麼好酸的?

其實就跟marks第一篇講得一樣啊「樓主說完整無缺就真的是完整嗎?」

預設立場不同罷了 相信樓主vs不相信樓主

除非有證據,不然先預設立場實在是不好

以後不管是不是創見

為了自保,只要是寄送前都先拍圖存證好了

有證據好說話,對哪方而言都是
舊 2011-03-21, 01:55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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