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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煉心
這句話就是核心,
「事情沒發生之前」
憑什麼這些努力工作的人要受你們的污蔑呢??
麻煩請把我何時何地污衊台電員工的證據列據出來。
頭腦不清楚的傢伙。

引用:
作者煉心
難道站上有人喜觀討論AV女優
我們就要開一個主題來批評這些人可能會成為強姦犯嗎??
按照您的邏輯,台灣可以不用禁賭、禁毒、禁槍、禁淫、禁飆,反正又還沒發生,不需要先立法禁止。
因為立法防範就是需要先質疑、討論後才能付諸明文條例。

另外還真給您說對了!現今社會就是以有礙善良風俗,會成為引發犯罪為由而禁止。
歡迎從虛擬世界加入真實社會...
     
      
舊 2011-03-21, 12:59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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