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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宣布「十大建設」時,時任財政部部長李國鼎竟一無所知,許多財經官員事前也被蒙在鼓裡,可以說「十大建設」完全是蔣經國一人決策的結果。李雖事後盡力配合籌措財源,包括向沙烏地阿拉伯籌款,事後李以「好大喜功」、「浮誇」形容這種蔣式公共建設。[6]
本來叫做『九大建設』,後來加上核能發電廠才變成「十大建設」,這從政府發行的郵票可以看出來,起先發行的是『九大建設郵票』,發行了三次,有三個版,核能發電廠完工後發行的『核能發電廠紀念郵票』設計特殊,可以和第三版『九大建設郵票』配成一套,後來又發行『十大建設紀念郵票』小全張。
十大建設成了後來歷任行政院長施政計畫的一種模式,孫運璿時代出現十二大建設,俞國華提出十四大建設,郝柏村提出六年國建;民進黨執政後,游錫堃提出新十大建設;國民黨再執政後,馬英九提出愛台十二建設等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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