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咕咕鳥
最近我的想法...也類似這樣...
而且..有個好處...
殺人案件通常還會附帶民事賠償..(民法192.195侵權)
通常.殺人者也沒多少錢可賠...所以受害者家屬..
就拿到一張沒啥用的債權證明..(而且還會因為債務人死亡.失效..)
今天改關到死或關到50年
殺人者a的父母先死亡的機會很高..a就繼承了一點點的遺產...
那受害者家屬就能要求部份代償債權..(留一點給a辦後事...)
a的父母要脫產...還能用民法242代位請求....
|
呵...
你這角度看完全忘記一件事情..
"他都是無期徒刑犯了". "永遠不會出來了".
被下判決的時候他"有可能"連命都不要了.
他在牢裡就是不"賺錢".
你拿他怎樣?
"他都是無期徒刑犯了". "永遠不會出來了".
被下判決的時候他"有可能"連命都不要了.
他在牢裡就是不"賺錢". 到後來還生重病(無論是在牢內或牢外引起的任何因素).
他不但不賺錢而且你還是要讓他活下去.
你拿他怎樣?
不工作就不給他飯吃喔? lol.. 除了那些瘋子國家誰敢這樣玩的.
不工作就不給他睡覺?
"他都是無期徒刑犯了". "永遠不會出來了".
被下判決的時候他"有可能"連命都不要了.
你拿他怎樣?
"殺人者a的父母先死亡的機會很高..a就繼承了一點點的遺產..."
殺人者的父母不一定就是牛鬼蛇神勒? 這幾十個被判死刑的有幾個父母是真的也是從小教育這些人變成殺人魔的?
那他父母自己賺的為什麼要強迫給受害者家屬?
而且殺人者a的父母先死亡的機會很高這種機率你要麼下去算? 每年意外死亡的有多少人.. 你知道嗎?
而且還要計算到殺人犯的父母"還會要給殺人犯分遺產的權利". (殺人犯又不一定是整個能分遺產的唯一存活人)
歐靠這真的是玄到我打字打下來自己都不知道我在打什麼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