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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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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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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tenkopf
無論如何,法律能被貫徹執行是件好事

不過幹了那麼多壞事,害了那麼多人,就這樣拉出來挨一槍了帳?

我還是覺得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兩三百年的有期徒刑,這種關到死的刑罰或許更可怕更有嚇阻作用,又有廢死的效果


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去養這些人?
舊 2011-03-05, 08:2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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