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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sutl
罰款高到一個程度,公司就會放給他倒了

罰款這種東西本來就不能寫金額,因為不同法人自然人的財力差異極大,可能一個小金額就會有人自殺,可能一個巨大的金額依然不痛不癢。


其實老闆不會怕這種小額罰款,反而比較怕停工。

如果在法條內有明訂有發生過勞死之類的職災時,應停工3個月,這樣老闆就會怕了。

問題是,如果廠商被勒令停工卻執意不停工要怎麼辦?依現行法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我想法院最多只會判15萬元罰金吧... Orz
 
舊 2011-03-03, 12:44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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