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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小建
您說的情況沒錯!
但... 也請想想被吊銷駕照的用意為何?

另, 請再仔細看看... 小弟說的是責任歸屬問題, 不是免死金牌問題!
您的邏輯那種的,叫做蓄意謀殺,跟小弟說的情況又不同了。


舉的例子完全符合你的主張,怎麼又變不同情況了?

你主張的不就是無照的要負100%責任?

可見原主張根本不周延。
     
      
舊 2011-03-02, 12:52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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