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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禮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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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引用:
作者Es4241
臺灣現在講究絕對路權,
再沒超速七三分的事.
此案汽車變換車道,
侵犯機車優先道路權,
肇責100%歸汽車.


現在是機車優先道而不是機車專用道
車子從前面或側面撞上去和後面被撞是有分別的
這影片看來裁決所大概也是會判車6機4或73這兩種吧
舊 2011-02-28, 12:3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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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禮良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