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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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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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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時依勞基法或公司規定期間提出離職宣告
然後在往後這段時間內請假找工作,好聚好散吧

看來樓主的狀況不罕見阿,我這邊的狀況是

什麼都要你會,會了以後往後就你處理,事情難度越高越雜

開始以為提昇能力還不錯,能做就當學習機會

順道批評怎麼公司老鳥遇事能推就推,還凹人作自己分內事有夠卑劣

直到發覺老鳥薪水很高,而且調薪吃大鍋飯再也沒十多年前那種常年破千的行情

才知道這種公司管理政策之下,多做累積實力不走只會賺到累

想在這個職場久呆,老鳥這樣才是對的,但很懷疑每個人都走這路線真行得通

但看公司十年來業積江河日下(早期是暴利而現在也沒虧),已經有了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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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1-02-26, 03:10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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