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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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傷單是醫生把所查到的症狀拍照與記錄下...你很夠力嗎?如果只是平民百姓.醫生寫
些什麼就是什麼..因為他們也要為這驗傷單負責任的....
還有..請不要為了省錢只開立乙種驗傷單...一定要開立甲種驗傷單(一個人台幣一千多
吧)...這樣在半年內.若對方處置不如你意.甚或不處理...你可以用這張甲種驗傷單去告
她..在你所陳述的事件中..可以去開兩張(兩位傷者各一張)..對方會加倍頭痛的....
還有.沒拿到賠償金(醫藥費及修車費用.甚至一點點道義補償)之前..絕對不要簽下和解
書(最起碼要同時進行)..你先簽了.事後拿不任何補償..就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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