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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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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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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G
electric scooters.英翻中?
跟小建跨下的機車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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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再仔細看看原新聞連結的全文就知道您有所誤解了; 該政策是包含一般機車, 速克達, 電動速克達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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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enxu
很明顯汽車大老遠就打了右轉方向燈.
機車騎士卻毫無減速也無轉彎.
根本不注意車前狀況.
新聞說,
汽車本來要右轉,汽車駕駛看到女騎士之後,方向盤又往左再往右.
可是請注意看影片的轉角,
你會發現汽車第一次右轉的速度跟角度,若沒有做打回的動作
他已經撞上轉角的路人跟電線桿了.
記者根本在誤導事實.
再來,請注意影片0:19秒 這時的車道標示的確是 直行+右轉
同時請你們注意汽車跟機車的距離,
倘若汽車按照課本教的,必須先切去右邊的車道.
你覺得機車閃得過嗎???
我敢保證,只是把車禍時間點往前拉而已.
汽車轉彎前,沒有在最右邊車道,那是因為機車的位置造成的.
這場車禍,說機車騎士來不及反應實在太過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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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似乎沒發覺, 您忽略3件事, 可回想一下當初考駕照時的交通法規...
1. 請教一下, 汽車若要右轉, 依照法規該在距離轉彎路口前多久前就必須得先切換到最外車道?
2. 直行車路權大? 還是轉彎車?
3. 即便汽車打了方向燈了, 不管該機車騎士是沒看到或不讓時... 汽車駕駛該如何反應? 能夠中間車道逕行右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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