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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9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北市交通局昨公布去年車禍肇事統計,其中造成死亡的A1案件數八十四件,比起前年八十一件不降反升,且近半為機車騎士,其次則為行人。因車禍受傷的A2案件,亦暴增兩千八百多件,達一萬九千九百廿六件,七成傷者都是機車族。
北市昨召開舊曆年前最後一次交通會報,交通局報告去年車禍肇事相關統計,肇事原因首位為「未依規定讓車」,占十九%、「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十七%居次,三位為「未保行車安全間隔」,占十一%。
其中,泛指車禍後廿四小時內致死的A1事件,北市去年便有八十四起,死亡者中,普通重機車騎士占四十九%,且半數為十八至廿九歲。其次則為行人。至於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居首,共廿四例,其次分別為未禮讓行人、酒後駕車。
至於因車禍受傷的A2事件,去年則有一萬九千九百廿六件,傷者七成都是機車騎士,若再加計後座乘客,等同A2事件八成都因騎乘機車而起。
由於機車肇事率實在太高,引起市府一陣討論,
主持會議的北市副市長陳威仁認為,北市全市禁止紅燈左轉之用路環境,其實對機車族而言,開放行駛快車道,反而比讓機車在外側,與公車、計程車等爭道來的安全,要求交通局評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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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明理的政府官員注意到這個問題了...
1. 最外車道經常有突然衝出的行人、老人、小狗、不平的人孔蓋或坑洞、路邊停車突然打開的車門等。
2. 併排停車、路口轉角停車、公車斜停、小黃臨停... 逼得機車得從左側超車(駛入禁行機車道),易被後方沒注意的大車追撞,不然就是被開罰單!
3. 明明最外側要直行的機車,卻總被中間車道的汽車要右轉而逼車 (汽車早先就該切到最外車道準備右轉才對);不然就是等到紅燈停了,竟然又閃個可以右轉的綠燈... 是要機車臨時往哪邊閃啊?
4. 在都會等平面道路長期觀察便知,現行的機車法規逼得機車永遠無法好好直行,總是得左右不斷變化車道來閃躲最外車道的一堆狀況... 而變化車道等車流交織的次數越多,發生危險的機率就大大增加。
最終回歸把機車依照交通法規內文,視同汽車&給予正常的路權,回歸車速分流才是交通完善的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