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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浣熊超人
這新聞也太可憐了吧...

一件還可以說是特例
2件、3件、4件呢?

失業想吃牢飯 「我搶劫,來抓我」

http://city.udn.com/55272/3845799?tpno=0&cate_no=64453
【聯合報╱記者顏福江╱鳥松報導】 2010.02.05 03:39 am

沒有前科的男子吳金彪,昨天凌晨持刀搶劫便利商店一千多元後,向店家說「我搶完了,你現在可以報警讓警察來抓我!」他向警方表示,因生活困頓,想入獄吃牢飯。

「這裡發生搶案,但是歹徒坐在門口,請你們快來!」昨凌晨1時30分,鳥松鄉大華派出所接獲報案,巡邏員警趕往現場,經王姓店員指證,逮捕坐在店門口旁的男子。

警方調查,搶嫌是61歲男子吳金彪,被警方逮捕回派出所,配合度非常高,由於他已餓了一天,大華所員警還先給他吃飯才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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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61歲了
要工作誰要請?
 
舊 2011-01-28, 10:13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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