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友人提到由學校的徵才廠商做面試時有說明是企業實習方案的關係
,所以一日薪資是六百然後掛責任制無勞健保,實習到畢業可以轉正...
我印象中的企業實習方案或立即上工計畫不是22/21k嗎?
(後來好像降到17/18k...)現在變成給日薪了??這樣算下來比95/hr
工讀還低耶

(而且今年1/1號開始不是調到98/hr了

)
聽其他友人說企業實習每日頂多四五個小時,如果這樣日薪算下來是
很不錯啦
不過每日工時超過8hr掛責任制又這種日薪還沒勞健保是怎樣
該不會跟政府升請兩萬二,給個一萬二自己還能賺一萬
不過真要是和政府升請的應該有法源依據會有勞健保才對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