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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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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新聞有感…警察執法在相同事件,理應相同處理上的態度,真的是差很多…也不清楚警察在動與不動武力的界限到底是在那裡…先前檳榔西施被摔,是因為辱警…所以警察對他動粗…但最近有個新聞卻成了強烈對比…一群黑道當街嗆警…卻不見警察動武…分析了原因可能有二:
1. 如因害怕黑道有槍…所以警察不敢輕舉妄動…那老百姓死定了;因為老百姓沒槍,那天如果遇到需要和警察打交道的時候,那怕是極短時間的臨檢,警察認為自己有受辱或被嗆,就可依此邏輯對老百姓動粗…如同檳榔西施被摔的原因一樣,因為檳榔西施沒槍,所以警察的武力肯定是佔上風,自然不擔心檳榔西施會開槍。
2. 如果是因檳榔西施辱警而被摔,那警察為何不摔那些嗆警的黑道?是不是因為西施力氣相對而言小許多,警察的顧慮就少了許多…亦或西施辱警=罪大惡極,當用之以武;黑道辱警=理所當然,小生怕怕,收隊QK…這樣警察是否能動武的界限上就模糊許多…
唉…百姓真的是無所適從啊…公權力的威力總是對老百姓特別大…以民為主的政治體態下,我不禁要問,但底我們對國家而言到底是什麼?國家對我們而言到底是什麼?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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