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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為一個鄉民,看到黑影就開槍是很合理的
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7162416
引用:
我是個很擅長亂講大話的人,但也很擅長把大話實踐出來……很多人由於有批評我的需求只會注意到前者,對於後者常刻意忽略。科科科。
所以我說:「說出來會被嘲笑的夢想,才有實踐的價值,即使跌倒了,姿勢也會很豪邁。」這一句超大話,就成了契合「竹炭水」想奮力重回「通路架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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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奧美團隊想出來的****內容,我覺得,簡直就太酷了。
只是我看到那一句「想打敗金庸」我還是快昏倒了。
其實金庸是我的偶像,我都馬是用「三十年後,我想跟金庸並駕齊驅」期許自己要多多努力,「打敗」這兩個字很兇殘,我大概只有在剛剛寫小說的那幾年會這樣胡說八道。
我跟奧美說了我很想用「並駕齊驅」或「終我一生,真想看見金庸的車尾燈」這種我覺得比較謙虛,但奧美大概覺得「打敗」比較酷,所以最後還是用了「打敗」。
唉,這樣雖然我一定會被很多人幹,但好像也更符合「說出來會被嘲笑的夢想」的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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