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C slaver
罰單太輕了,什麼半年才六萬,太誇張,況且很多科技公司都有免稅的優惠,也查不出什麼東西。
首先人類的肌肉及大腦若透過工作是可以產出價值的資產,今天國家規定以是每週40小時為勞工正常工作時間,若超出必須給予加班費,但公司若以違法的方式不讓員工領取其勞力換取的報酬,廣義來說是一種侵佔他人資產的行為才是,因為勞工本來有機會可以用沒加班費的時間換取其他有報酬的活動,如打工,如陪家人或休閒減壓以預防未來生病所需付出的成本,如果長期侵佔多人資產只罰六萬,還總包,根本不合理吧,況且大公司跟小公司因為人力多寡而因此得到的利益也不相同,本來就該一件一件罰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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