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cr_adv
然後呢?
乾脆弄一個BR法,以後每年全國抽一個班,然後通通送到大膽島廝殺一星期嗎?
校園霸凌不是法律問題也不是管教問題
而是一個社會普遍存在暴力解決問題、非法解決問題的心態
|
這個命題太高了,以暴力解決問題是打人類從猴子進化過來的時候就一直存在的了
那個已經不是社會問題,而是基因問題,任何一種體制和社會環境都沒辦法根除人類的暴力行為,只是讓暴力從一個面向換到另一個面向
我想說的重點是,惡性一旦到達一定的程度,就不應該有因身分而得到法律保障的問題了
即便是青少年,你圍歐同學、收保護費、販毒、賣***、拍人家裸照之類的,最好還是按一般的刑法來跑
提報流氓學校是為了讓學校為學生的安全把關負起責任,而非是把頭埋在沙堆裡假裝沒看到
最後,有件事雖然我們不願意承認,但它就是存在
那就是有些小孩子的家庭教育是完全失敗的
從行為學派的角度來說,就是該員家長完全是以訓練盜賊、惡棍和殺人犯的方式來教導他的孩子--即便家長對這件事完全沒有察覺
像這樣的小孩,既超出了學校的能力範籌,放任不管又只會讓其惡性不斷增長,自有讓國家接手予以有效管理的必要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們與社會加以隔離,用適當的教育與訓練矯正他們的惡性,直到其危害性消失,再把他們放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