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送去少年感化院保護管束有那麼難嗎?
為什麼非要把罪犯和平常人放在一起,讓普通人去容忍他們的行為?
我覺的教育部真應該多派些稽查員假裝成家長或是教師在學校訪查
每年由各縣市向教育部提報流氓學校
不但轄區派出所要派出警察在校內巡邏
還要公布學校名稱和校長名字以供家長選校參考
同時學校對於品行惡劣無法管教,影響其他學生學習甚鉅者,應由社會局介入收容
如果有犯罪之情事不得以校規處置,直接移送,抓去關一關
這樣看能不能還給學生一個安靜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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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乾脆弄一個BR法,以後每年全國抽一個班,然後通通送到大膽島廝殺一星期嗎?
校園霸凌不是法律問題也不是管教問題
而是一個社會普遍存在暴力解決問題、非法解決問題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