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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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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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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菌多多
樓上的應該是說
不要"把自己平安回家"的結果
交在"別人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上啦!!
如果馬路上的人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話
那麼交通事故應該會減少九成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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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講的
今天如果兩造撞車了
條伯來量一定是考量兩造的狀態
譬如你接手機
對方行人違規
到法官那邊也會分配責任比率
我是滿堵爛邊開/騎車邊講電話的人
跟在那些人旁邊感覺都很危險
如果我剛出社會的話
撞到人我可能會全賠
可現在的話我就會看對方是不是也有違規
如果我撞到你你當時也還在邊開車邊講手機
那你本身一定也有責任
我也不可能會全賠
這就跟一台停在紅線上的車被人家從後方追撞
那你停紅線的車固然本身並沒有移動
可是你停在不該停的地方你自也無法完全免責一樣
這也就是為什麼一A到可以要求酒測一樣
就算是我去撞喝醉的可是對方根本就不該上路他也要負責一樣
而且如果從客觀歸責說來講我搞不好連賠也不用賠
對方反而要來賠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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