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是應該團結,團結不買韓國的商品。
但台灣廠商不應該違法、聯合壟斷,更不該的是和韓國狼狽為奸,被韓國人婊了,只能說活該外加三好加一好。
剛剛查到一則新聞:
歐盟:奇美拒合作 挨重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1/5/2isn0.html
更新日期:2010/12/11 10:59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11日專電)
奇美電子被歐洲聯盟指控參與價格壟斷遭重罰,大股東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提出質疑。歐盟執委會表示,
奇美原本可無須繳交或繳較少罰金,卻選擇拒絕與歐盟合作而被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