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enkopf
哇嗚,我在差不多時間也貼了這則新聞的感想
是不是可以請管妹合併主題?
|
這...這邊不是01...
回主題
現在的判例就是法官變相鼓勵殺人
殺老婆殺兒子都沒辦法判死刑了
搶劫? 被認出來怎麼辦? 還不下手? 頂多關幾年就出來...
強姦? 被認出來怎麼辦? 還不滅口? 幾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殺一個還本 殺兩個有賺 殺越多賺越大
反正法官不敢判死刑
就算判死刑 人本也會出人出錢出律師
幫忙打官司 上訴拖時間 製造悲情輿論
遊說被害人家屬要原諒要放下...
跟車禍一樣
與其變成一生的負擔 不如一次付清
長痛不如短痛 給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