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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請教各位 這真的是我不對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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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97
如果無幹支線之分<
由樓主描述,可分以下兩部分
對方開的很快,"在路口急停來不及撞上", 時速超過50公里 "(這我也無法提出證明 )"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這我知道, 但如對方超速,這他不用擔負責任嗎 "
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肇事主因), 對方如果超速(肇事次因)
以上供參考
"題外話":在路口出現意外通常都是1.轉彎未禮讓直行2.支線未讓幹線3.左方未禮讓右方,這都是肇事主因伴隨而來的說對方車速過快(可能或真的超速),能禮讓或按個喇叭提醒對方來車就不用猜測對方速度過快或超速了!
2010-12-09, 09: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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