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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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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對衝到對向車道,判對方負擔車禍賠償6成過失,不同看法

都是法官看相關的證物證詞的
自由心證

尤兩造提出說明 誰講的有理 有證據 最好當事人自己提法條 證物為證
 司法官就會偏袒那邊 判決後答案本來輸的一方都會無法接受

跑過幾次法院知道情況大致是這樣

甚至你有時會發現類似案情 一點點不同的地方或證物

法官判決就會天差地別



說難聽點 違法的人 
做壞事的人 9成9被告 被傳到法院

有人會認為自己是錯的 還會把過錯推給別人

這就是人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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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2-07, 05:00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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