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原千尋
*停權中*
 
原千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嗯..喔..耶..舒服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cxh
會不會因此塑造一個法匠 ??
總是有 奇怪的判決...
(強行舌吻5秒 3女法官判無罪 )

強吻是國際禮儀不算猥褻 法院堅持 ?? 強吻算是際禮儀

襲胸10秒 彰化地院曾判無罪 這要解釋成...乳房檢查,算醫療行為 ??

真替社會擔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6/91/2igyh.html

男子偷拍女子裙下風光 沒拍到私處一審無罪

張姓男子在台中市一處連鎖量販店內,未經蕭姓女子同意,竟以數位相機,由下往上拍攝女子隱私部位大腿內側鏡頭,檢察官認為已觸犯妨害秘密等罪嫌,台中地方法院審裡終結,法官認為男子只拍到女子腿部或半身及全身等部位,再者被告也沒拍到女子裙內的內褲等部位,張姓男子因而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黃進恭報導)
 
舊 2010-12-06, 11:31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原千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