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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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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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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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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reendog255
如果車主無超速無違規,就無須負責,但車主有超速事實,雖然女學生逆向是造成車禍主因,但不能消除車主的超速過失責任,所以仍需負責,而女學生逆向造成車禍,只能作為判決減輕車主過失責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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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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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鍋子
個人觀點非專業判斷,重點應該在那句"2人起身逐漸恢復蹲坐或站立時"。
意即機車騎士應該是先失控衝入對向車道摔倒,然後完全停止下來正準備起身的時候被撞到。
如果是機車失控衝入對向發生撞擊的話判機車責任較大也許沒什麼問題,
如果機車已經呈現靜止狀態那汽車有沒有超速跟會不會發生事故的關聯性似乎就比較大一點。
當然啦如果機車不跑去對向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只是就這樣的文字內容來看也許這樣的判決也有那麼一點道理
不過到底汽車要付多少責任好像就很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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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若汽車駕駛有超速是一定要負責任的
本討論串亦在討論責任歸屬問題, 今判決汽車駕駛應負較多過失責任, 不是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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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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