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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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m625
以前我們家收過一張高速公路過收費站未繳費的罰單
就是被栽贓
是前面的車沒繳
小姐沒記到車號
竟然就隨便記我們家的車牌號碼
但是因為已經過了好幾個月
我們的繳費收據早就丟了
我老爸只好鼻子摸摸去繳
結果更賤的在後面
竟然要求我們要去當時後的收費站繳納
真的有夠倒楣
自從那一次經驗
我老爸就開始把所有繳費單據都長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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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的也要注意,要留五年,我現在才收到三四月的欠費通知,
偏偏我只留到五六月
而三四月後的每次繳費都沒提到我三四月有欠費的事
這我才想到之前有同事這樣被健保局搞過一次,那時就有提醒我健保
繳費單據要留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