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車禍剛好傷到臉
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三)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
小鍋子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不管任何車種或人發生車禍只要有受傷本來就可以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
如果汽車駕駛有任何挫傷、瘀青、擦傷一樣可以驗傷互告
只要站得住腳現在也有一些最後被告被認定為沒有任何過失而獲判無罪的阿
不過對被告的來說的確是有一些劣勢,一來要想辦法舉證,二來還要保佑被判定無任何過失
國產帽的兩頰內襯通常很便宜,一年換個一套還ok,甚至有些帽子如sol多數產品買來的時候就多附一套了
而且一開始購買時就要挑選戴起來臉頰稍微有點嘟,即便戴過一陣子稍微縮掉也還在可使用的範圍內
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被撞的還要被告過失傷害
引用:
作者
qookap
如果非單方過失為啥要和解?就對簿公堂就好啦,和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剛熊熊注意到你的簽名檔,你哪來找到這麼可愛的簽名圖面
還蠻有感覺的
第三這張是啥意思,第一第二我都看的懂,第三不甚解,求教?
回答你簽名檔的部分
這簽名檔是從一個動畫的OP中剪出來的(shuffle memory芙蓉楓篇上篇),我自己用軟體剪的所以應該是沒得找,第一二都掛了,第三要謹慎言行,就這樣
2010-12-01, 04:12 AM #
20
老柏(第三)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老柏(第三)
查詢老柏(第三)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老柏(第三)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