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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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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Amuee-cross
哈...對方是個阿伯!!還恐嚇要我快賠牠修理的費用然後和解...不然要告我,

我想說和解緩衝有六個月,在我身體不曉得還有沒後遺症出現前,

就急著要和解,一定自知是理虧在先,就懶得理牠了,讓我臉傷成這樣,

其實我還很不爽牠,要告?! 有種就去...這半個月也沒收到啥傳票之類的

因為看到你的內容我想起很堵濫的事才這樣說

1.我大伯開車被人用機車撞(別人搶快從側邊撞下去)
2.我妹開車被酒駕騎車的從正面撞下去

重點,在台灣只要是機車和汽車的車禍不管誰對誰錯只要機車駕駛受傷警察就會以汽車駕駛過失傷害罪起訴

我妹還好,撞他的是年輕~中年的人,他自知理虧很抱歉
我大伯被人家緊咬著過失傷害來凹和解金,開價1000多萬,最後400多萬和解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57580
舊 2010-11-30, 11:3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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