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盜鐵人
北市議員林奕華接獲一名車主陳情,指他價值200萬元的凌志(Lexus)車今年7月遭大貨車撞擊時,車上7顆安全氣囊一顆也沒爆開,完全無法保護駕駛,車商卻只推說撞擊點不對,痛批車商推卸責任。北市消保官表示將發函要求車商說明安全氣囊未爆原因,車商承諾願負責鑑定費用。
|
1. 推說撞擊點不對?
A:那以後是不是要規定駕駛發生車禍前,得選好撞擊點才能撞?
2.承諾負責鑑定費用?
A:醫藥費呢?車損呢?相關沒車代步損失呢?額外浪費時間的成本呢?會買Lexus的搞不好都每秒幾十萬上下的呢...
結論:難看的車商嘴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