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您說的這個想法, 其實就是小弟&機車黨一直提倡的『回歸車速分流』規範即可。但那些高官就是一直不願意,硬要搞這些不倫不類的車種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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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會有點離題,但是我還是想再講一次
即便車速一樣,不能改變車種不同的事實
同樣是時速40公里出個意外,汽車可能是駕駛人下來互罵髒話,機車可能就要打119叫救護車
我自己有開汽車也有騎機車
當我開汽車時我很怕機車,怕他們鑽來鑽去時一個不小心摔到我車前或是撞到我,害我無端吃官司
當我騎機車時我也很怕汽車,我全身保護就只有頭頂那個塑膠跟保麗龍做的安全帽,隨便被碰一下摔一下都不是開玩笑的
機車雖然方便又省錢,但真的很不安全,儘量別把它當做主要交通工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