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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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evil
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政府偏要搞得很複雜
車速快的就靠路中間,車速慢的就靠路旁邊,蛇行危險駕駛那就開單
但我們是什麼鬼都要個專用道,公車專用道,快車道(名叫快車道,實際上是汽車專用道)
汽機車混合車道,現在又來個腳踏車專用道
未來會不會又來個公路車專用道,小徑車專用道,小折專用道
政府很多政策都是"自以為"效果良好,也不事先評估,完全是靠"腦中補完"
官員真的以為動動口,看看數據,就可以美化交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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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這個想法, 其實就是小弟&機車黨一直提倡的『回歸車速分流』規範即可。但那些高官就是一直不願意,硬要搞這些不倫不類的車種分流...
腳踏車 "目前" 是被定義在休閒運動類,由體委會管理。
若以休閒考量,各縣市專門的環島單車道、河堤旁那些單車道,小弟都舉雙手贊成,盼能好好規劃發展,貫通全台導覽風光。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拿來市區內通勤或觀光的才小貓兩三隻,卻佔用整個道路約1/4的寬度... 這哪裡合乎比例原則? 哪裡又有讓道路有效率的利用?
根本只是為了表面上的假環保議題&某些人的單車喜好而濫用行政資源!!
且, 自行車要歸為慢車, 放在道路最外側, 遵循慢車交通規則; 或是歸屬行人, 放在行人道最外側, 遵行行人規則都可以討論規劃。但現階段就是屬於慢車, 就該好好管理甚至掛牌, 趕緊遏止這些單車在市區內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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