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灣的犯人這麼容易假釋?
大家有想過其中的原因嗎?
我認為台灣的監獄不夠用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要不然之前也不用搞什麼大減刑了,加上死刑犯又不槍決,犯人不停的大量堆積,監獄當然不夠用!
蓋監獄的速度遠比不上犯人進出監獄的速度,而且大環境越來越差,失業人口變多,甚至於還有人故意犯罪,想去吃免錢的牢飯
我覺得台灣已經到了該引進鞭刑的時候了,要讓刑罰更有嚇阻力,否則有些壞人根本不怕坐牢的,雖然有些人會批評這種刑罰是野蠻的且相當的不文明,不過除非犯人本身不怕疼痛,否則鞭刑的嚇阻力我認為是夠的,畢竟大多數人都害怕疼痛!
就算有人想吃免錢的牢飯,光是想到每一個月都要定期挨打,應該多少會產生打消想吃免錢牢飯的念頭吧
如果不找出一個方法解決監獄不夠的問題,那犯人容易被假釋出獄,出獄後又再犯罪坐牢,那這樣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