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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與其私刑殺犯人
不如私刑殺法官、殺廢死團體
殺光了這些作孽的人
以後就不會再有被縱放的惡人
從根源砍掉
舊 2010-10-24, 11:17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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