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因為當年ADSL尚未商用化的年代
銅纜線網路是個超級賠錢貨
所以沒半個民營業者想或是希望中華電把這個東西釋出讓大家一起"承擔"
(民營業者:光纖才是王道 銅網是什麼鬼東西! 沒事搞什麼銅網局要我拿錢出來幫忙維護這種賠錢貨做啥?! 林北又不是吃飽沒事幹)
既然當時沒人要 那把他當做資產一起賣出去有啥不對的
(相信我 你不管這麼GOOGLE或是去調新聞歷史資料都找不到決定釋股的期間 有什麼財團出來說"這東西絕對不能當作中華電資產出售 而是屬於全民的")
等到ADSL問世
中華電把原有的銅網線管道裡的銅纜線慢慢置換成光纖
那些蠢財團才發現事情不妙
出來喊"這些是全民的共有的 應該開放大家一起使用"
你覺得民營釋股有問題 請去向監察院 檢調機關檢舉
這在講這些543 邏輯不通的話
對現實一點幫助都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