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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薪 星首判2雇主坐牢罰款
2010/10/01 12:01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2010年10月1日專電)新加坡政府嚴厲對付惡意拖欠工資的雇主,最近判2名雇主入獄4週,其中1人另因「未提供良好住宿」,讓多名員工擠在一棟建築物內,被罰3萬6000新元(約新台幣82萬元)。
新加坡「聯合早報」今天報導,2名雇主因拖欠外勞工資,觸犯法規,昨天各被判入獄4週,成為新加坡因拖欠工資遭牢獄之災的首例。
這2名雇主分別為今年55歲的李昌定及43歲的拉菲賈,其中李昌定除了拖欠73名外勞共12萬新元(約新台幣276萬元)工資遭判刑4週外,還因非法將多名工人擠在一棟建築物裡造成水痘傳染事件,被加罰3萬6000新元。
至於拉菲賈的部分,因未在發薪日7天內發薪水,共拖欠55名工人薪資,而被判刑4週。
針對這2件雇主遭判刑的案例,新加坡人力部官員表示,對這類案件會認真看待,凡是不負責任的雇主,將採取嚴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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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薪水被判刑... 酷.
是超過七天就可能被判刑嗎? 那台灣似乎很多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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