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盜墓筆記
我覺得這個議題很有趣,一直強調人性人權,卻始終不敢正視死亡的尊嚴。但說不正視卻又很重視死刑犯走的尊嚴。一整個無言的人權思考邏輯。
為什麼要人好死不如賴活著,為何不能讓人選擇有尊嚴安詳的走。好,一般人不准安詳的死亡。那植物人呢?你就祈禱他幾年之後能舒醒嗎?然後拖累另一個生命,另一個家庭,另一群人追求生活的權力,就只因為「尊重生命」這被極端放大到扭曲的詭譎,這叫做人權嗎?屁。再說,好,數年後植物人醒過來,如果他很健康無後遺症的醒來,家裡也有的是錢。那沒問題。但多半不是這樣,要在回到社會,這與更生人一樣有很漫長的路要走。奉勸這些人犬團體,安詳的死亡不是那些社會渣渣死刑犯與流浪動物的特權。
我就是不懂,「安寧死亡法」有這麼難嗎? 還是他x的既得利益者怕中下階層動不動就去安寧死亡,會很缺17k奴隸。他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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