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是因為我是老古板的六年級才這麼想嗎?
人家的東西當然是原封不動還給人家....這是天經地義的阿
就像博愛座是給有需要的人坐...
襲胸不管一秒還是一分鐘....只要有這個動作就是不對...跟時間無關
是因為版上七八年級沒上公民道德所以觀念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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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和幾年級的或有沒上公民道德沒什麼關係,我想從三年級到六年級都會有人在路上撿到錢後據為己有,我的傘從以前到現在都不知丟了多少支,也在日本丟過錢包,公民與道德人人都懂,只是要全做到沒那麼容易,如果唸了公民與道德人就會變成聖人,那人類的社會也不需要法律了。
那個學姐的要求合法只是不合情理。當然社會上好人還是很多,一個社會的進步與否,就看道德高的人比例多不多。記得之前有媒體做過在世界上各個不同國家遺失手機的返還狀況比較,結果很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