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rochen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5852325.shtml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鄭惠仁/連線報導】 2010.09.16 03:35 am
彰化縣老阿嬤鄭楊滿撿到八千多元送到派出所,失主要送酬金和蘋果給她遭拒。警察提醒她,依法她可以「抽」三成,老阿嬤說:「我不懂法律,但不是自己的就不該拿,這是做人應有的基本道理!」
拾獲失物要求酬謝,最近因為一名女大學生撿到學妹學費,要求三成酬謝,否則行使「留置權」成為話題,各界感嘆「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式微,鄭楊滿(八十一歲)拾金拒謝,讓警察感佩,更傳為鄰里美談。
同是拾獲遺失物,大學生和小學畢業的阿嬤鄭楊滿,反應完全不同,成大法研所所長蔡志方說,拾金後要求酬謝的法令迄今約八十年,但時代已經變遷,不變的是「道德更重於法律」。
鄭楊滿前天騎電動三輪車到彰化縣和美市區購物,途經彰美路,看見前方機車騎士陳宥嘉的背包掉了好幾張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