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但這樣又是變相的分班制度,而且萬一沒有人鎮的住這個班級,恐怕情況會更糟,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還是立法規範老師及學生的權力,明文指出老師遇到問題學生,可以做出甚麼裁處,而學生又有哪些權利得以保障,讓老師有權可以處罰學生,但不能造成永久性傷害,也不能侵犯學生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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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隊中如果到明德班還不能解決,再下一站就是軍事監獄了...
明德班是收容管教惡行尚未到違法程度的軍人用的,真的違法還是送監獄。
很多人不清楚,國民教育是義務教育,跟納稅當兵的義務是一樣的,都是政府的強迫行為。
義務教育對政府有兩個好處,一是增加對政府的認同感,二是提高國家的生產力。
所以不管想不想讀書,都要參加義務教育。
不想讀書的人,並不見得都是壞人。當然壞人也不見成績不好。
軍隊明德班不是用來關戰技不佳的軍人,而是用來關破壞份子用的,算是監獄的前哨站。
就像監獄不是用來關白痴一樣。
當有學生在校內破壞義務教育時,政府應該要出動把他抓到明德班,以維護一般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