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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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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Cool

犯什麼罪,判什麼刑?有需要用最容易受到
情緒影響的“人”來從事嗎?
法官也是人,有七情六慾的普通人
他(她)可以自由心證來判決,就註定了無法絕對公正客觀
法條背得多?誰比得了一套數位資料庫查詢系統?
犯什麼罪,判什麼刑,只要罪證確鑿
將罪名犯行輸入,然後產生判決,簡單明瞭。
     
      
舊 2010-09-08, 01:11 PM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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